全国法院去年新收知识产权案件超52万件
在第二十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召开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介绍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进展。
“2022年,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助力品牌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
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已达55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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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显示,全国法院2022年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6165件,审结543379件(含旧存)。
陶凯元介绍,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技术类案件持续上升,中西部等地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劲,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二是互联网审判机制不断创新,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机制持续健全;三是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加强,权益保障更加全面,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日益增强;四是审判重心有序下沉,法院管辖分工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目前,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已达558家,基层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的重要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优化申请再审案件办理流程,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法律适用正确统一。”陶凯元介绍,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无锡、徐州、泉州知识产权法庭,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部门为牵引、4个知识产权法院为示范、27个地方知识产权法庭为重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为支撑的专业化体系进一步完善。
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2022年,人民法院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持续加大对原始创新技术、种业种源等重点领域和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
“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介绍,通过妥善审理数据确权、交易、服务、隐私保护等案件,探索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切实维护数据安全。
例如,审理“群控软件”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认定被告通过“群控软件”“外挂技术”收集并存储用户数据的行为,危及数据安全,也对网络平台基于数据资源整体获得的竞争权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审理“关键词搜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有力打击利用数据攀附他人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
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数据纠纷裁判规则。例如,2021年10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林广海说。
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显示,全国30个地区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覆盖,入驻调解组织、调解员持续增长,人民法院委派诉前调解纠纷9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80%,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人民法院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充分发挥司法审查监督职能,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陶凯元介绍,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版权局建立版权保护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地方法院与行政机关开展诉调对接及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下一步,围绕该意见的贯彻落实,我们将积极参与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研究推动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法律规范完善;依法加强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与授权确权行政程序衔接机制,构建协作联动、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机制。”林广海表示。
据介绍,人民法院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依法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深入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建设,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多双边交流合作,上海、福建、海南三地法院与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为快速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便利。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4年来,共受理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主体的涉外案件1257件、审结864件,约占法庭全部案件的1/10;其中,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约占法庭全部涉外案件的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