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虽抢手,想“捡漏”不容易 律师提醒:需重视风险-热消息
来源: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在南昌工作的陈先生一直想买一套婚房,但手头预算偏紧,经过熟人“指点”,得知在司法拍卖平台上有很多房源,容易“捡漏”。工作之余,他习惯到网上逛逛,留意有没有适合自己的房子。
记者了解到,如今和陈先生一样,买房子除了找开发商和中介,前往司法拍卖平台淘房成为部分人的又一选择。不过,要想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捡漏”买房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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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法拍房抢手 吸引不少人围观
法拍房,是指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借款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经过司法程序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务。
3月初,李先生在司法拍卖平台看中了南昌高新区艾溪湖北路某小区的一套房子,起拍价为128.8516万元。当时,他觉得这样的房子不太会有人想要,便报名参拍。
进入拍卖环节后,李先生发现此次拍卖吸引13122人次围观,设置提醒人数272人,9人报名,这让他原本认为十拿九稳能拍得房产的念头动摇了。拍卖期间,竞价73次,这套房最终成交价为176.8516万元。因为超出了心中的预期价,李先生最后不得不放弃购买这套房子。
和李先生一样感觉“参拍好房子要‘抢’的”还有赵先生。“现在一些热门区域的好房往往都会吸引不少人参拍,到最后成交价也不便宜。”赵先生说,自己关注的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苑路一处房屋以221.176万元成交,拍卖时有17865人围观。
看着起拍价低 想“捡漏”得看运气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民买法拍房,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希望能“捡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70%,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的80%。
“虽然起拍价低于市场评估价,但不一定能以起拍价成交,而且如今司法拍卖溢价率也呈上升的趋势。”南昌市一基层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坦言,想“捡漏”不容易,竞拍成功一要看运气,二要看经验和资金的准备,三要注意房子隐形瑕疵、腾房过户等问题。“你想‘捡漏’,别人也想‘捡漏’。”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毅提醒广大市民:竞拍前,应了解清楚司法拍卖的规则,以及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